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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在YAHOOV新聞看到這標題
內容報導的是前一陣子有個資深的廣告文案辭職去鄉下LONG STAY
感覺是很棒 很誘人
可是仔細認真的想想後會發現
要這麼毅然決然的辭職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是有前提的
而前提就是
要有"本錢"
記得看到這篇報到的時候 我跟嘟嘟都說
"啊~~真好!"
"沒錯!生命不該浪費在工作上!"
之類的話語
但之後我們就討論到
"那她這陣子LONG STAY不是都沒有薪水嗎?她怎麼過活的?"
這樣的話題上
然後結論就是 想要"棄業"去體驗人生
你必須先擁有的就是"本錢"
那你的本錢要從哪來咧?
說穿了 還不是就是每天營營汲汲的工作嗎?
因此 想要棄業 就必須先經營好本業(或是副業)
然後放手一搏
對於事業有成的人 我舉雙手贊成就快活的棄業去吧!
人生只有一次啊!!
不過要是剛出社會起步中的人
要不要先思考清楚呢?
我也正在努力想棄業的途中
營營汲汲目前是我的好夥伴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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