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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在YAHOOV新聞看到這標題

內容報導的是前一陣子有個資深的廣告文案辭職去鄉下LONG STAY

感覺是很棒  很誘人

可是仔細認真的想想後會發現

要這麼毅然決然的辭職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  是有前提的

而前提就是 

要有"本錢"

 

記得看到這篇報到的時候  我跟嘟嘟都說

"啊~~真好!"

"沒錯!生命不該浪費在工作上!"

之類的話語

但之後我們就討論到

"那她這陣子LONG STAY不是都沒有薪水嗎?她怎麼過活的?"

這樣的話題上

然後結論就是  想要"棄業"去體驗人生

你必須先擁有的就是"本錢"

那你的本錢要從哪來咧?

說穿了  還不是就是每天營營汲汲的工作嗎?

 

因此  想要棄業  就必須先經營好本業(或是副業)

然後放手一搏 

對於事業有成的人  我舉雙手贊成就快活的棄業去吧!

人生只有一次啊!!

不過要是剛出社會起步中的人

要不要先思考清楚呢?

 

我也正在努力想棄業的途中

營營汲汲目前是我的好夥伴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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